市民朱小姐反映:去年12月初,我通过淘宝网联系,前往宝昌路某宠物店,花1400元购买了一条3个月不到的“比熊”犬。小狗活蹦乱跳,十分可爱。不料买回家的第二天起,小狗就开始咳嗽、呕吐、腹泻,不吃任何食物。经宠物医院验血检查,小狗得了细小病毒,医生说该病毒的潜伏期为一周,“活不过这两天了”。我找宠物店反映,对方一副“出门不认货”的样子。 7天不到,小狗果然死亡。
记者随访
■ 本报记者 张家琳
“健康”犬实为“打针”病犬
据了解,朱小姐的遭遇并非个别。这些案例中,宠物主人购买的多为出生不足3个月的宠物。
为何会出现如此情况?上海佳良犬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家梁一语道破天机:除了宠物主人缺乏饲养经验、生活环境变化等因素外,不排除一些宠物店见不得人的“秘密”:个别店主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常将大量小狗塞在一个笼内运输、喂养,无隔离措施。一旦一只狗发病,很快传染至整个狗群。常见犬只病毒有犬瘟和细小病毒,前者潜伏期3-6天,后者则为7-14天。为尽快将病犬脱手,店主往往给病犬注射血清等制品,让其在消费者购买时看起来健康,不过带回家药效过后即“原形毕露”。
由于国家目前仅对狂犬病强制免疫,而对细小病毒等预防性免疫并无强制规定,这也让一些宠物店主钻了空子。
签订合同约定卖家责任
如何买到健康犬只?王家梁建议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不足3个月的犬只。要留意商家资质,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检疫等证明,并及时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疫苗记录上必须有疫苗的原始瓶贴、注射日期、重复免疫日期等详尽信息,而非简单的手写记录。
购犬后最好不要立即带回家。支付定金时,可给犬打上芯片做好身份标记,由出售方负责饲养一段时间,3-4周后再去取犬。如犬健康,才带回家。
售犬时,有的犬场或宠物店会当场给犬做病毒测试,但即便测试健康,因病毒有潜伏期,不能100%保证犬只无病毒感染,所以可在订犬、取犬时分别做测试,以提高准确率。
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买家购得犬只后一定期限内,犬只如出现致命性疾病甚至死亡的,卖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扎紧交易监管篱笆
宝昌路某宠物店所属闸北工商分局有关人士坦言,目前宠物售后服务及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尚为空白,处理类似投诉存在难度:一方面,不少消费者购买宠物时不索要相关凭证;另一方面,对患病宠物 “为何得病”、“何时得病”等,店家、消费者往往各执一词。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邹合强律师表示,从法律意义上讲,宠物同样属于商品。商家对所出售商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包括在交付时表面无法辨认的瑕疵,如处于潜伏期的疾病。商家对交付后一定时间内发病的宠物有义务治疗或换付健康宠物。商家如以次充好,明知宠物奄奄一息,还将其当健康商品,以正常价格销售给顾客,这明显属于欺诈性质,不仅要承担《消法》责任,还要面临工商、公安查处。如商家明显诈骗,且诈骗金额达到立案数额,司法部门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邹合强律师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宠物售后服务标准,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消费者充分、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