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把狗狗放进洱海游泳 已经被处罚

日前,有网友反映:在大理市环海路挖色镇海印本主庙附近,又见有人将狗放进洱海中游泳。请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予以查处。

3月4日,记者从大理市洱海保护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就网友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复,当事人已受到相应处罚。具体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网友的热心关注!根据微博举报内容,我局迅速将案件交办洱海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同时请求大理市洱海派出所协助调查车牌云A-ONQ52的车主。经查办,涉事者淡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及调查结果,告知当事人“在一级保护区洱海边搭棚、让宠物下水游泳”的行为已经违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六款,禁止擅自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搭棚;禁止在洱海湖区和湖滨带范围内清洗宠物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淡某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案件已结案。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