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老人被大狗惊吓摔倒致残 犬主未拴狗链承担全责

年近七旬的老人武华华(化名)在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晨练时,受到一只突然窜出的未拴犬链的大型犬惊吓摔倒,致一椎体骨折并经手术治疗,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动物饲养人术兑兑承担全部责任,赔偿5.6万余元。

近日,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28日早六时许,原告武华华在其居住的小区游泳池旁小花园内锻炼身体,受一只未拴犬链的大型犬惊吓后摔倒受伤。原告武华华伤后在武警山东总队医院治疗,住院21天。原告武华华之伤经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鉴定,一椎体骨折并经手术治疗,鉴定为十级伤残。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妨碍他人生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根据原告武华华申请调取的派出所对事发时的视频及出警记录和出警视频,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被告术兑兑对其饲养的大型宠物犬未束犬链进行约束,未有成年人牵领,使大型宠物犬突然蹿出,致使原告武华华因此受到惊吓摔倒受伤,被告术兑兑应对原告武华华受伤所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济南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