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出门“遛弯” 被警察请进派出所

听说在云南有大象“遛弯”,孔雀“逛街”的梗,却没想到扬中居然也有孔雀出门“遛弯”。日前,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家里来了一只“大鸟”。

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确认这只“大鸟”是孔雀。农林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该品种的孔雀不是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将这只孔雀带到派出所,想着这只孔雀应该是周边群众饲养,便给辖区内可能会饲养的居民打去电话,结果真找到了孔雀的主人。

孔雀主人王某称,她是一年前买来做宠物饲养,前天就见孔雀在窗台上走来走去,当时也没多想,谁知道第二天孔雀就自己出门“遛弯”去了。民警核实了主人相关证据后将孔雀交还,主人连声道谢。

警方提醒市民,绿孔雀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私自养殖、买卖和捕杀。这次“遛弯”的蓝孔雀虽然属非保护动物,但市民在饲养前也需办理好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件。金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