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饲养烈性犬每只罚款2000元 禁养具体范围公布

5月1日,佛山市正式实施《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近日,佛山五区先后公布了烈性犬禁养的具体范围,也意味着《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烈性犬禁养开始正式执行。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烈性犬。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及佛山市公安局公布了罗威纳犬、杜宾犬等27种烈性犬。单位违反规定处每只5000元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处每只2000罚款。

此外,《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还规定,公共汽车、地铁、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也禁止犬只进入,但是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时征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同意的除外;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禁止犬只进入,但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的扶助犬除外。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