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经常有宠物狗在自家店铺门前摇摇车上大小便,且狗主人没有收拾,辽宁丹东宽甸一名超市店主宋某经常和狗主人争吵。为了报复,其将拌有老鼠药的鱼干和鸡肝撒在附近,毒死了十多只宠物狗。2020年12月,宋某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缓刑。
宋某是辽宁丹东宽甸人。在宽甸镇北山公园山脚下经营海涛超市,因偶有路过的宠物狗在其放置于山脚下小广场的摇摇车等儿童玩具上小便或在附近大便,宋某经常与狗主人因此曾发生过争吵。
多次争吵后,宋海涛萌生将路过的狗毒死的想法。连续3天晚上,宋海涛将拌有氟乙酸类鼠药的鱼干和鸡肝撒在小广场南侧,导致10余只宠物狗误食后死亡。
经价格评估13只狗价值为11240元;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被毒死的狗胃内容物中检出氟乙酸类杀鼠剂成分。
案发后,宋海涛主动赔偿十一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各被害人谅解,另有一名被害人表示不需要宋海涛赔偿其损失,对其行为予以谅解。
丹东宽甸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宋海涛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