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女士带着宠物猫咪驾车从四川邻水驾车返回重庆,可喵主子在乘车时出现晕车呕吐的症状,看到这一突发情况,张女士有些手足无措,便本能地双手伸过去抱猫,结果车子突然失控冲向路边撞在了树上。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210国道兴隆镇农业园区路段巡逻时,发现了事故车辆。
民警发现,这辆车底盘与砖头发生碰撞,车头撞在一棵银杏树上,车头保险杠撞碎,发动机损坏,银杏树也被拦腰撞断。而旁边的女司机头部撞伤、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吓得都说不出话来了。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张女士进行呼吸酒精测试和毒驾检测,排除了她酒后和吸毒后驾车的嫌疑。据悉,张女士家住四川邻水县,由于听说她十分喜欢猫咪,过年期间亲戚便送给她一只宠物猫,因为太喜欢这只猫了,便走到哪儿都带着它。事发当天,刚吃过晚饭,张女士开车从四川老家返回重庆主城上班。她把小猫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便开车向重庆方向出发了。刚开始猫咪还很乖,安静地坐在副驾驶椅子上,张女士时常用眼睛余光观察小猫的动态。
然而没过多久,在车辆行驶到兴隆镇农业园区附近时,猫咪突然叫了起来,不停呕吐,呕吐物全都吐在了座位上。情急之下张女士立即伸出手想将宠物猫抱起来,本来夜间行车就得多加小心,可她因为注意力都在猫身上,竟然连路都顾不上看清,结果只听“咚”的一声响,飞奔的车子就冲出了路面,撞到了路边的砖石。待张女士回过神时,车子已经失控,仍继续向前方开去,直到撞上树才终于停了下来。虽然自己也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头上也被撞出一个大包,但张女士无暇顾及自己,担心喵主子的安危把它紧紧地搂在怀中。
最终张女士因驾驶机动车时分神引发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民警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另外张女士还需承担树木及车辆损坏维修费用共计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