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替老乡带“货”,结果摊上大事儿了!

  近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的民警在勐腊县曼庄至老挝丰沙里省的边境公路上设卡稽查,在对通过的车辆进行检查时,有一辆小货车显得尤为奇怪,该车由内而外散发出一股血腥味,这让经验丰富的民警察觉到该车“有问题”!没想到经过进一步的核实,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

  在民警察觉到车辆存在问题时,便顺着车内散发出的腥臭味去搜索这股味道的源头,果然,在该辆货车驾驶室的座位下,发现了四个可疑的盒子。这四个盒子用纸板包裹着,民警将其拆开后,里面有8件刚烘烤过的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水鹿护心血、胃等其它内脏。

  水鹿与其他鹿种相区别的重要特征是:角小、分叉少;门齿活动;颈腹部有手掌大的一块倒生逆行毛;毛呈偏圆波浪形弯曲。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ver 3.1——濒危(EN),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China Key List —Ⅱ级。

  后通过核实,司机刘某交代,自己是从老挝至中国勐腊县运送一批辣椒,但就在出发前,他的一位做生意的湖南籍老乡李某托他捎回去一袋“货”,并支付刘某600元人民币“油费”作为报酬。其实刘某也发现老乡让自己带的这袋“货”是野生动物的内脏,他担心被逮到所以用纸板将其包裹起来,并藏到驾驶时的座位下。

  可刘某没有想到,他耍“小聪明”却反被聪明误,因为他在那一袋“货”的外面包裹了一层纸板,导致了这袋动物内脏的味道也被很好的“保护”在里面,没能完全散去,这才被执行公务的森林公安抓到了破绽。

  据森林公安民警提示:擅自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均属违法行为,收购、出售、运输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原是本本分分的司机,从事运输“辣椒”已经算是一份不错的差事,但老乡的托付令他“盛情难却”,无论如何既然做了违法的事,最后他也只能是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