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宠物狗随地大便将其踢伤应付医疗费吗?

市民问:不满宠物狗随地大便将其踢伤应付医疗费吗?

您好,我们这里是一个老小区,管理相对比较乱。小区里居民很多都养狗,导致小区内经常有狗屎没人清理。更可气的是,因为我家住在一楼,有几次,不知谁家的狗竟然将狗屎拉在了我家门口。上周,又有一只宠物狗在我家门前拉屎,我就踢了狗一脚,结果把它踢骨折了。狗的主人让我支付给狗看病的医疗费等近2000元。

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市民 胡先生

律师解答:故意踢伤宠物狗应付相应医疗费

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宠物狗属于“物”的一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您踢伤宠物狗,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应当赔偿,但赔偿数额应以治疗宠物所花费的实际费用为准。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30条,对违反本规定第17条第六项,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所以关于宠物狗随地大小便的问题,建议与养犬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117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2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