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狗狗惊吓摔倒受伤两位女士为此打起官司

“肃静!请注意法庭秩序!”

近日,在南湖区人民法院8号法庭,原告与被告各执一词,谁都不愿意退一步。

“你诋毁我的人格,我要你道歉!”

“休想!我才要起诉你,让你给我道歉!”

法槌的敲击声才迫使两方安静下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两方会不顾法庭秩序当庭驳斥呢?

双方各执一词,真相究竟如何?

原告陶女士方说辞:

今年9月3日早上5点多,我正在遛弯,被告的狗突然朝我狂叫并扑过来,我本来就怕狗,再加上这狗出现得突然,我因为害怕躲闪不及,摔倒在地。

事发时,被告的狗并没有束狗链,头上也没有戴护圈。那条狗突然冲出来扑向我,我受惊摔倒在地后,用手撑了一下,当时就觉得手臂有点疼痛,但是也没放在心上。后来被告上来扶起我,还把我送回了家里,我留下了被告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因为那时候还早,被告承诺等医生上班了就陪同我一起去医院做检查。

到了7点左右,我的手臂疼痛加剧,手肘部位出现红肿淤青,同时左边臀部至左后背及肩膀部分也有刺痛感。于是我女儿打电话给被告,希望提前去医院诊治。

被告称自己年纪较大无力单独处理此事,让她儿子处理,但是她儿子拒绝陪我去医院。她儿子的态度很差,还出口伤人,所以后来我们报警了。当天下午我们去派出所做笔录,老娘舅也来调解了,但是被告不仅推卸责任,还说我心理有问题。

后来医院的检查报告单出来了,是左尺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手术治疗。但是我年纪大了,在嘉兴也待不了多久,所以就打算保守治疗,打了石膏。

虽然检查报告出来了,但是被告仍然推卸责任,不愿赔偿。另外,派出所、老娘舅均调解无果,所以我们只能依法向南湖法院起诉。

被告殷女士方说辞:

我每天早上都去遛狗的,街坊邻居都知道,那天我坐在路边休息,狗狗也在我的腿边休息,原告走过来的时候,我的狗确实上前对着她叫了两声,但绝对不是冲上去,只是上前走了几步,而且它叫了两声后我立马凶它了,让它不要叫了。但是原告可能比较怕狗,自己吓得摔倒了,于是我还好心上前扶起她。 

我儿子补充表示,对于原告所说的狗狗冲上去扑向她,并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我们表示不予认可。

我们的狗狗当天牵着绳子,而且头上戴着防咬圈,为什么会戴着防咬圈,是因为它在8月25日那天做了绝育手术,9月3日那天,我们的狗狗刚刚拆线没几天,为了不让它舔伤口,医生给它戴了防咬圈。而且那天它感冒了,本来就精神萎靡,所以它根本站不起来,怎么扑向对方?而且它戴着防护圈,也咬不到别人。

我儿子还向法庭递交了狗狗做绝育手术以及感冒的电子病历。

案件焦点: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当天被告是否对犬只采取了防范措施,是否违反管理规定,以及被告的犬只是否扑向原告是本案的焦点,这也是引起双方当庭驳斥的主要原因。

原告向南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被告赔偿其各类损失共计21800.25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当庭表示不接受、不认可。

另外,本案另一个难点在于,当天事发所在地位于监控死角,所以当天事实究竟如何,已经没有客观条件可以还原。

法官提醒:

此案因事发当时双方皆没有报警,故没有第三方在场,也没有监控视频可以还原案件事实。近年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屡见不鲜,通常在发生此类纠纷时,若是饲养方的犬只咬伤受害者,肯定是要做出赔偿的。

在此也想提醒各位养犬市民,携犬外出应该加强防护,束犬链,同时养犬市民要定期携带自家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市民外出自身也应加强防范,若周围出现犬只,可稍避让。

若发生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若无力处理,也可选择报警,为事后发展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