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男子养了一只萌宠,竟被判了刑!养宠物还劝大家三思…

12月18日下午,海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我也不知道这是保护动物,主要是自己喜欢,爱好这个。”王某在法庭上辩称。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220元的赃款给予没收,上缴国库。

事件回顾

2017年10月17日晚,海宁警方侦查得知,海宁盐仓某小区某单元楼一楼住户饲养外来动物!于是,民警立即前往调查。

民警进门后发现,屋内右手边有一间小房间,没有安装房门,装着一块厚厚的棉门帘。

民警打开后发现,屋内放满了各种各样来自热带的小动物,有蜘蛛、雨林蝎、热带鱼,室内有加温设备,门帘是用来保持室内温度恒定的。

当然,这些小动物都没啥问题,关键民警还发现了5只变色龙!这个变色龙与平常市面上看到的变色龙有些不同,它的颜色艳丽,长相也很特别。

民警当场判断,现场的变色龙,很可能是国际上濒临灭绝的物种——高冠变色龙。在另一间房间,民警发现了一屋子黑压压的蟑螂。

饲养这些变色龙的,正是王某,警方当天在房间内也查获了多只叫不出名字的样子奇特的“蜘蛛侠”。

警方也将变色龙及不明蜘蛛交由专业机构“鉴定身份”。

鉴定结果出来,王某竟然饲养了三种濒危野生动物:高冠变色龙、墨西哥红膝蜘蛛、洪都拉斯卷毛蜘蛛。

王某也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要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提醒

保护动物严禁私自饲养

饲养小动物可以理解,但涉及到国家保护动物及外来物种饲养的,必须得到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核由专业机构承担。

此外,外来物种随意放养的话,会对周围的生态平衡造成危害,一些剧毒或危险的生物还会对市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