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将正式实施。
上海海关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宠物新政将对进境宠物实施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更加高效、安全、科学、规范地做好携带入境宠物的检疫监管,实现安全把关与便利通关的有机统一。
据悉,宠物新政将来自不同国家处于不同动物卫生水平的宠物实施分类监管,符合免予隔离检疫条件的宠物,将免于隔离检疫;对不符合免予隔离检疫条件的宠物,必须从指定口岸入境并在指定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每位入境旅客可以携带1只宠物犬或猫,旅客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携带宠物属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电子芯片,携带人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并经现场检疫合格的。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