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狗已“特化”为伴侣动物 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记者9日从中国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近日制订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就畜禽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针对《目录》的说明中,农业农村部专门提到,狗已“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今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以来,关于哪些动物能吃,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目录》的制定意味着这一问题将有官方定论。

关于《目录》中畜禽与陆生野生动物的关系,农业农村部表示,列入《目录》的畜禽,适用《畜牧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管理;《目录》所列物种的野外种群,以及《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由林业和草原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