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养的宠物狗没有严格管理,影响出行交通安全,甚至引发事故,产生纠纷。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受伤老人获47358.73元赔偿款。
2020年6月7日,年近七旬的罗某骑着自行车回家,途经正阳县真阳街道广场附近时,与由西向东步行的周某、王某某夫妻等人相向而遇。周某牵引着与王某某共同饲养的中型牧羊犬。牧羊犬突然挣脱周某后带着牵引绳快速奔跑,从罗某旁边跑过时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造成锁骨骨折。
罗某受伤后被送进医院,花去医疗费3.27万元,经鉴定罗某构成十级伤残。2020年12月罗某将周某、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经审理法院认为,狗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致人绊倒,牵狗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周某、王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罗某各项损失共47358.73元。
法官提醒: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可是它也有危险的一面。广大饲养动物的主人,请随时管好自己的爱犬,狗狗可爱,也需要你认真看护,避免你失手,它伤人。文明养犬,你可千万别掉“链”。 河南日报